关于收取河海大学实验中心资质使用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2

 

 

关于收取河海大学实验中心资质使用费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和推进河海大学实验中心建设,依据河海校政(2016)166号《河海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文件有关规定,对使用河海大学实验中心资质获得的科研项目,收取相应的资质维护费。具体收费流程及办法参考《河海大学实验中心资质使用承诺书》(见附件),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7622

 

 

河海大学实验中心资质借用申请须知及资质借用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