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大型仪器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技术基础和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型仪器使用效率,推进各单位建设有规模、有层次、有影响的集约化平台,全面提升我校大型仪器服务“双一流”学科建设的能力,现开展2023年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工作,学校依据《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细则》(河海实测〔2022〕1号)(附件1)对各单位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实施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将直接作为我校大型仪器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大型仪器共享及维修基金申请、大型仪器采购论证以及单位年终考核等依据。
一、总体原则
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评价考核总体原则如下:
(1)管理规范,制度齐全
(2)环境整洁,集约节约
(3)记录规范,有据可查
(4)使用高效,服务多元
(5)专人管理,保障有力
(6)单位重视,共享辐射
(7)行业美誉,成效显著
各单位可根据总体评价考核原则制定相应细则,确保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做实做细。
二、考核对象
大型仪器所在单位
三、考核仪器
除涉密仪器外,凡产权属于我校、单台(套)设备账面原值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用于科研的仪器。大型仪器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记录以大型仪器共享平台(yqgx.hhu.edu.cn)数据为依据。
四、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单位自评、专家评审和学校审核三个阶段,单位自评根据《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表》(附件2)逐项打分,并将相应证明材料整理成册;专家评审依据单位自评结果开展现场复核和打分;学校审核针对各单位自评和专家评审结果开展综合审核,对各单位考核结果进行排名。
五、时间安排
单位自评时间:2023年5月15日前
专家评审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25日
学校审核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28日
学校审核完成后将进行网上公示。
六、其他
各单位将签字盖章后的《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表》和证明材料交至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平台管理部。
联系人:陈林
电 话:025-83786206
地 址:河海馆916
邮 箱:yqgx@hhu.edu.cn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挂靠)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