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实验室修缮工程的管理工作,为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实验环境,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校园房屋修缮项目及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河海基建〔2019〕1号)内容要求,现将2021年实验室修缮工程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实验室修缮工程计划申报范围指实验室的大中小型修缮项目,不包括各类零星修缮、出新等工程,预算费用在50万元以下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1.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21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中所列的“申报金额”、“存在问题”、“计划实施时间”、“实施期间能否腾空”等栏目须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轻重缓急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2. 各单位所报项目需逐个填写《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附件2)和《子活动支出预算明细表》(附件3)。
3. 各申报单位充分考虑项目的必要性以及工程施工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应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原则。
4. 申报项目应突出实验室建设的规范化和一体化,加强统筹考虑,改善实验室整体面貌,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建设成效。
三、注意事项
各单位请将申报材料于2019年10月25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实验室规划与建设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轮 萨芝宁
联系电话:83786464
电子邮箱:syscsysk@hhu.edu.cn
办公地点:江宁校区行政楼C515
附件:1、2021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
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
3、子活动支出预算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