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5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苏教科函[2018]10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全校范围内实验室安全检查,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全校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等。
检查内容: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建设及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及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8月28日-9月15日)
各实验室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1)对实验室的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记录于《河海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进行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河海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于9月15日下班前交至设备共享与安全科(行政楼C51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qgx@hhu.edu.cn。
(二)抽查阶段(2018年9月16日-9月22日)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组织实验室安全有关专家形成检查小组,展开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查看相关资料:包括查阅各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台账、整改记录、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2、现场检查:根据全校实验室名单,选定若干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其中,对近两年自查自纠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核查。
3、检查意见反馈:检查小组对抽查实验室的现场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口头反馈,检查后对现场发现安全问题的实验室出具书面整改通知。
4、整改总结报告:各有关实验室在收到整改通知1个星期内,向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提交整改报告。已立即整改的,应附整改前后的照片或文件等佐证材料;无法立即整改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执行计划,并于1个月内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联系人:陈老师 萨老师
联系电话:6206 6464
邮箱:yqgx@hh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2.河海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