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增强资源共享意识,加强社会监督,规范开放共享信息,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的通知》(苏科条发[2018]104号)和《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河海校政 [2017]74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信息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校内由财政资金购置的4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详细清单见附件1)。
二、统计内容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具体情况,包括仪器设备名称、资产编号、规格型号、原值、仪器设备类型、应用技术领域、仪器设备共享模式、年有效工作机时、年检测样品数、年检测服务收入、收费标准、安置地点、仪器设备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三、工作流程
1.数据填报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信息表》(信息表见附件2,统计口径:2017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数据),并于5月15日前将汇总后的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设备共享与安全科(地址:江宁校区行政楼C51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qgx@hhu.edu.cn。
2.数据统计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对各有关单位提交的信息表进行汇总和统计。
3.学校公示
信息表经审核后在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信息统计,加强组织工作,明确责任人,严格落实;
2.各有关单位提交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统一,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信息;
3.统计数据作为学科和实验室建设、实验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依据。
五、其他
1.任何人或单位如发现公示信息虚假、公示信息不准确、对公示的开放共享信息有疑问的,可通过公示提供的电话或邮箱进行举报;
2.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对各有关单位提供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信息进行抽查,请各有关单位保留好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信息原始数据;
3.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建立了实验室QQ交流群(415749855)提供咨询和指导。
联系人:陈老师6206
附件1:河海大学4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清单
附件2: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信息表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8年5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