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2017 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7﹞21 号)要求,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以实验室为单位做好本单位2016-2017学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实验室信息统计和数据报送工作,填报贵重仪器设备表(附表一)、专任实验室人员表(附表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附表三)和实验室经费情况表(附表四)。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全面反映实验室现状。各学院分管领导严格审核上报数据,并签章确认。2017年9月13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实验室规划与建设科。
注意事项:1.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2.确保表间数据的一致性。
联系人:苑磊 萨芝宁
联系电话:6464
Email:zccsyk@hhu.edu.cn
办公地点:江宁校区行政楼C515
附表1:贵重仪器设备表
附表2: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附表3: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附表4: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附件1:贵重仪器设备表填写说明
附件2: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填写说明
附件3: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填写说明
附件4: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填写说明
附件5:单价40万及以上贵重仪器设备清单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