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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2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细化及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03         访问次数: 909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0-2022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建立高质量的“动态项目库”,不断提高学校实验室条件保障建设,拟于近期组织开展项目细化及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校教学实验室教育教学仪器设备。

二、申报要求

1.已编入2019-2021年项目库但未列入2019年实施计划的项目,请各单位将原项目申报书的内容进行重新论证,细化实施内容和预算安排,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附件1)、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及项目支出明细表(附件3)后重新提交。

1)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并与国内外同类专业教学实验室设备在先进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2)完善购置内容、支撑课程、放置地点、项目执行工作人员等相关信息。

3)明确项目经费预算使用的时间安排,场地、水电等实施条件。

4)项目中涉及采购40万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需先报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设备共享与安全科组织论证,论证报告和申请书一并上报。

5)如项目涉及特殊情况:定制设备或需要进行条件改造等,要特别注明。

2.未编入2019-2021年项目库的视为新项目,各单位参考填报要求1中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1)、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和项目支出明细表(附件3)。

3.项目务必对标学校“双一流”建设要求、“一流本科”建设行动计划和实验室提升计划等,以改善实验室面貌,提升实验室整体条件、技术水平、管理层次和环境卫生为宗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高水平的教学实验室,打造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示范性实验室。

4.各有关单位请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做好预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论证后方可上报。

三、注意事项

1.请计划申报单位于2019425日前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实验室规划与建设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实验室规划与建设科邮箱。

2.未参加预申报的学院(部门),待正式通知下发后,不再接受项目申报。

3.关于项目库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联系电话:83786464/15077829939

    箱:syscsysk@hhu.edu.cn

办公地点:江宁校区行政楼C515

 

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项目申报书

附件2:子活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3: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支出明细表

附件4: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941

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doc

附件2.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附件3.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支出明细表.xls

附件4.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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